总理投票第二轮“Pitha”失败,安理会第395至312号决议被禁止动议落空(剪辑)

总理投票第二轮“Pitha”失败,安理会第395至312号决议被禁止动议落空(剪辑)

第二轮首相投票落选!“Pitha”尚未到达梦想彼岸 坐在椅子上 理事会同意395票,反对312票,弃权8票,弃权1票。本次理事会为禁止性决议。违反理事会会议规定,41号议案被撤销。 

7月19日在议会 万·穆罕默德·努尔·马塔,众议院议长 在第二轮总理投票中提到了第二次议会会议(第一届年度全体会议)的议程。根据泰王国宪法第272条,值得第二次被任命为总理

记者报道称 从早上开始 理事会会议意见分为2党、8党、312票,同意投票选出第二轮总理。进步党总理候选人 让理事会批准总理。能够做 不是重复动作 且不违反国民议会规则第41条。 

而对方有188票,原联合政府 由 Ruam Thai Sang Chart Party (RTC) 和一些参议员,Ratchaburi 议​​员 Akaradej Wongpitakroj 先生共同主持,Ruam Thai Sang Chart Party 在理事会会议上作出澄清,确认无法进行第二轮投票选举皮塔担任总理的提议 由于重复动议存在违反第41次理事会会议规定的风险,必须删除Phitha先生的名字。 

直至中午12:00,理事会会议仍未能找到解决方案。因此仍然无法投票选出第二轮总理 

随后,中午 12 点 55 分左右,国民议会副议长 Pornpetch Wichitcholchai 先生 代理国民议会议长表示,议会会议仍可对此案发表评论。提名第二轮Witha投票会议使用第151次理事会会议规定进行解释和判断。第四十一条 公约和使用认可成员。必须解释为 合法不合法?众议院的决定将被视为最终决定,国民议会成员可以对此事进行彻底讨论。双方意见均同意继续投票给可以提名Phitha先生的Frame 2先生,而政党则认为这是重复动议,违反了第41次会议的规定。 

下午 4:45 为泰党党内议员 Noppadon Pattama 先生也证实了他的观点,即理事会章程第 41 条正在提名 Phitha 先生。担任第二轮首相,而非重复动议 是今天最后一个讨论这个问题的人。 

下午 4:55 众议院议长 Wan Muhammad Normatha 先生 已要求理事会根据第151条进行表决,解释并裁定:《公司章程》第 41 条关于提名 Pita Limcharoenrat 先生的规定 首相候选人 在投票选举总理时,第二轮是重复动议,是否必须放弃该动议? 

根据联合决议的结果,参众两院必须获得议员和参议员的投票。过半数,748票中375票以上,出席会议人数716人,形成法定人数。 

决议结果:两院联席会议同意395票,反对312票,弃权8票,弃权1票,374票半数同意使用第41条决议有效。无法提名 Phtha 女士。  

随后,下午5点09分,理事会主席宣布理事会会议休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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